上班時,單位都會為我們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同時我們需要注意養老保險要按時繳納,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有時候會中斷繳納。不少人不禁要問:養老保險繳費中斷會帶來怎樣的影響?沒有連續繳費會影響以后的養老金待遇嗎?
首先我們一起來了解中斷支付是否影響養老金福利。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企業職工因各種原因離開原單位,經選拔后再就業是正常現象。因此,他們的養老金計算方法也應適應這一新形勢的要求,從而有效地保護員工的切身利益。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只要在1997年10月以前職工所在企業和個人都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足額繳納了養老保險費,這8年的工齡就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在過渡性養老金中有體現。若他不中斷工作,視同繳費年限應為8年零7個月。由于有7個月未繳納養老保險費,過渡性養老金中的視同繳費年限只能按8年計算,這塊待遇要稍受影響。
中斷繳費對個人賬戶的影響:國家對中斷工作的職工的個人賬戶也做了明確規定,即職工在中斷工作后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但個人賬戶由原經辦機構予以保留,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間斷計算。如果今后不再中斷工作,那么到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只是缺少1997年10月到1998年5月這7個月的個人賬戶繳費儲存額,假定為1000元,退休時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只是缺少了這1999元的1/120,即不到10元,應該說是很微小的。
綜上所述,我們在繳納養老保險的過程中如果中斷大家也不必過于擔心,中斷時間越短,對個人養老金的影響越小;中斷支付時間越長,影響越大。為了盡可能地保障退休后的生活,我們應該在工作中斷后采取積極、積極、務實的態度,著眼長遠,盡快就業。下崗職工必須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學習新技能,擴大就業能力,這可以增加個人賬戶的存款量,最終使個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