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杭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辦理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申辦對象:
具有本市市區戶籍,未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也未享受異地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
辦理材料:
1、參保: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張。
2、續保: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證歷本。
辦理程序: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可持辦理材料在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市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站或錢江新城市民之家醫保窗口辦理參(續)保手續,同時繳納相應醫保費,也可在辦理參(續)保手續后,在杭州市中國工商銀行或杭州銀行的營業網點辦理委托扣繳城居醫保費手續。其中首次申請參保的,應先在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或市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站辦理參保資格審核手續,再到中國工商銀行或杭州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委托扣繳城居醫保費手續。
相關事項:
1、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杭州市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農村五保戶、“三無”人員、低收入農戶、重點優撫對象,在參(續)保時應提供證件(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可免繳城居醫保費。
2、新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在納入參保范圍的3個月內參加本結算年度的城居醫保,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續)保繳費手續及原參保人員中斷參保的,經本人申請,可補辦當年度參(續)保繳費手續,并在繳費滿6個月后享受該結算年度剩余月份的醫保待遇,該結算年度剩余月份不滿6個月的,其等待期將順延至下一結算年度,等待期滿且已正常辦理下一結算年度續保手續的,可享受下一結算年度剩余月份的醫保待遇。
3、參保人員至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續)保繳費手續的,請攜帶本人銀行卡,應繳納的城居醫保費從銀行卡帳戶內直接扣除。
繳費標準
參保人員按年度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同一結算年度內繳費標準不變。
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設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兩檔。除非從業人員由個人全額繳納醫保費外,其他人員應繳納的城鄉居民醫保費由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按每人每年1500元標準籌資的,個人繳納5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按每人每年1000元標準籌資的,個人繳納3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兩檔的住院和規定病種待遇相同但普通門診醫保待遇有所不同,參保人員可自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