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損險計算結果變化緣于折舊價計算法的改變
所謂折舊價格, 車損險計算方法 是指車輛在購買之后,按照每年6%這個約定的比例進行價格下調。 車輛保險計算 按照折舊價來進行車損險計算,保費自然也就隨之下調。保險中介常利用壓低折舊價來投車損險,從而壓低保費吸引客戶。保費是低了,但是一旦發生事故又無法全額賠付,此類保險糾紛近年來屢見不鮮。于是,主管部門推出了針對所有車型的投保最低限價表,取消了6%的折舊比例。如果投保時的折舊價與新車價差額過多,在發生事故時就不能做到全額賠付,而只能進行“比例賠付”,因此壓低折舊價格的路數也就不再靈通了。
車損險計算新法有助規范市場
在這張最低限價表的控制下,保險中介壓低價格的路子被堵死。有的保險中介或者保險公司 車損險計算 干脆直接建議車主用新車購置價進行投保,以避免“麻煩”,前文的張先生就是其中一例。隨著 車險 計算方式的變化,中介市場將面臨重新洗牌的局面。保險中介不得不放棄原有的低價競爭模式,轉而尋找新的突破口。短期內,車主也很難再在市場上找到像原來那樣低價的車險了。但從長期來看,這種方式可以減少車險市場上的保險糾紛,逐漸使車險市場擺脫低價無序競爭。
隨著國內汽車行業的日趨壯大,二手車市場的交易更是頻繁,而很多車主對于二手車損險計算的問題,也是一頭霧水,根本不明白投保二手車車損險的時候,可以考慮折舊因素,并可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到底是按新車購置價全額投保,還是按實際車輛價值進行投保。
舉個例子吧,鄰居小張在去年八月份購買了一輛二手桑塔納,實際購買價格4.8萬元。而在他購買商業車險時,卻被告知車損險的保費要按該車當前購置價即8萬元計算,而如果車輛發生了全損,在賠償時卻只能按照車輛折舊后的價值,即4.8萬元進行賠付。這使得小張非常不解,覺得自己花了冤枉錢。
二手車損險計算為何要遵循損失補償原則呢?這主要是因為無論是二手車還是新車,在發生事故造成部分零配件損壞而非車輛報廢的情況下,一般所換的零配件配件都是按照原廠原裝的價格進行理賠的,所以需要的費用當然就是與新車配件一樣的價格了,而且維修工時費的收取也是按照當下標準進行計算的。換句話說,如果二手車發生的事故比較嚴重,但還不至于報廢,那么更換較多零件所花費的修理費可能比購買時的價格還要高,同樣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也很可能超過你購買該車時的實際費用了。如果從這個方面來看的話,舊車更換原裝新的零配件,對車主來說確是比較劃算的。
但我個人覺得,發生這種情況并不多,如果真的到了那種程度,這輛車恐怕也就沒有要的必要。所以在購買車險的時候最好還是根據車輛的實際價格購買保險,即便到時賠償費有所降低,按比例賠付也是可以接受的。
當然了,如果你想準確知道自己的愛車按原價購險的報價和按實際價格購險的保價之間的差額,我建議你用太平洋網銷車險的車險計算器對兩種情況進行二手車損險計算,以便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對比,確定最適合自己的投保方式。
車主在愛車投保車損險時,會遇到車損險保額應該如何確定的問題。一般來說,車損險保額的確定有兩種方式,為了便于車主更好的了解,下文將對車損險保額確定的兩種方式以及計算法則展開詳細介紹。
車損險保額確定的兩大方式 :(1)按照新車購置價確定。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額,這個購置價是指市場上投保當時同種車型的價格加上購置費的價格。這種投保方式,保險公司認為是足額投保,出險時被保險人可以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2)按投保時的實際價值確定。按投保時的實際價值來確定保額,實際價值是指用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的價格。這種投保方式,雖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費,但是從保險上講屬于不足額投保。在出險時,要按照保險金額與新車購置價的比例進行賠償。而保險公司不賠的比例往往會多于省去的那部分保費。
車損險保額如何計算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投保時保險合同簽訂的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例如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三) 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此外,車損險是費率浮動的險種,車主在續保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出險和理賠的情況進行動態的調整,比如某保險公司設定了12個車險 費率調整等級,等級最高的為十二等級,其保險費將調整為200%;等級最低的為一等級,其保險費將調整為50%。注意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投保時新車購置價,因為超過的部分無效。
綜上所述,車主在投保車損險之前需要確定車損險保額,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車損險保額的確定有兩種方式,車主在確定車損險保額的基礎上再結合上文介紹的車損險保額計算方法就可以確定自己所要投保的車損險的保額。通過上文知識的學習可以幫助車主做到明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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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車買回來后,車主最關心的就是汽車保險了。如何投保一套性價比高的汽車保險,事關車主的切身利益,因此成為每一位車主們都非常關心的問題。在各種汽車保險中,投保車輛損失險可起到保障汽車本身的作用,因而受到了不少愛護汽車的車主們的普遍重視。可是,車損險計算方法怎樣呢?除交強險外,商業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及全車盜搶險等都是很多車主們關注的險種,可為車主們的車生活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其中,第三者責任險是保第三方損失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車主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就需要對人家進行賠償,這時候可在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障范圍內進行支付。另外,車上人員責任險是保自己的,也就是說,投保后,如果本車駕駛人或乘客發生保險事故,可得到賠償。在四個主險中,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都是保車的,對于愛惜汽車的車主來說,這兩種險都很重要。了解車損險計算方法以前,車主還需明確車損險的保障情況,以便您真正了解這個車險,在發生意外后,也可知道哪些屬于保險事故。車損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保險合同中所列的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的保險。在保險合同中,所列的車損險事故原因有:碰撞、傾覆、火災、爆炸、外界物體倒塌或墜落、保險車輛行駛中平行墜落,以及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另外,投保車損險時,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可按投保時與保險車輛同種車型的新車購置價確定,也可按投保時與保險車輛同種車型的新車購置價扣減折舊部分價格來確定,還可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了解車損險的相關情況后,回到車損險計算問題上。車損險的保費計算關系到眾多的費率系數,它們包括車齡系數、車型系數、主駕人性別、年齡系數、是否指定駕駛員、無賠優待、投保方式、承保數量、所在地區以及車損險設置不同絕對免賠下的保費調整系數等。每一項系數對于車損險的保費計算都起著一定的影響作用。太平洋車損險計算保費的方式如何呢?車損險保費的計算公式為:車損險基準保費=固定保費+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基準費率。公式中的因子都比較容易確定,但車主在按投保時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足額投保。因為根據太平洋車險相關條款,車損險的投保可以按照新車購置價,或是車購置價扣減折舊部分,亦或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如果車主選擇不足額投保,這樣一旦發生車損,保險公司將按合同條款進行賠償,那么車主得到的賠償金可能少于您的車輛價值。一旦發生合同中所載明的車輛損失事故,太平洋車損險計算理賠款的方式大概是這樣的:根據太平洋車險條款規定,保險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人將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規定全部事故責任比例根據情況的不同可分為四個等級,分別是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以及次要責任。比如保險車輛方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100%;保險車輛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30%等等。此外,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及施救費用實行相應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被保險人負全部責任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15%;負主要責任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10%;負同等責任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8%;負次要責任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5%;單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責任免賠率為15%。為避免自掏腰包,對應上述免賠率,車主可選擇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車損),該險種為附加險,投保后可將本應由車主自行承擔的費用轉為由保險公司承擔。
車損險作為汽車基本險的一種,對愛車的保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實際投保和賠付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為測算的標準不一樣,引發理賠糾紛。因此對于車主來說,需要熟悉車損險的計算方式,這樣才能避免高投保低賠償的現象發生。那么,車損險計算公式如何呢?很多車主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車損險計算公式如何呢?車損險計算公式為:車損險基準保費=固定保費+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基準費率。該車損險計算公式中的因子都比較容易確定,但車主在投保的時候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足額投保。根據車輛保險的相關條款,車損險的投保可以按照新車購置價,或是車購置價扣減折舊部分的價格進行投保。也就是車主可以進行足額投保,可以以進行不足額投保,但是如果車主選擇不足額投保,這樣一旦發生車損,保險公司將按合同條款進行賠償,那么車主得到的賠償金可能少于您的車輛價值。
張先生就因為不了解車損險計算公式很是困惑。2011年4月,張先生為愛車投保了車損險,保險到期時間是2012年4月,當時在投保的時候,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車輛裸車價格是13.59萬元,加上2萬余元的增值稅和1萬余元的購置稅,車輛損失費保險金額/賠償限額是17.0925萬元。近期,張先生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被告知投保期限已到,需要續保,張先生辦理了與去年一樣的車損險。當張先生看到保險公司寄來的保單和費用核對單的時候非常困惑,今年辦理的車損保險金額/賠償限額由去年的17.0925萬元變為了14.9萬元。張先生不明白為什么兩年的參保數額差2萬多元。針對張先生的困惑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給出了解釋,由于張先生購買的車輛2011年的售價是13萬多元,而根據張先生車輛現在的價格,車輛損失費保險金額/賠償限額是14.9萬元。
張先生在客服人員的詳細介紹下了解了車損險計算公式,他表示車損險如何進行計算也是很重要的,像他這樣不清楚會造成很多麻煩。對于很多新手司機來說,車險就其含義本身而言,略知一二。其中一項車損險是何意,如何計算就一無所知了,如何買車險更是一頭霧水。下面我們先來看下車損險計算公式。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車損險計算公式
車損險保費=新車購置價格*費率+基本保費
在機動車輛損失保險中其費用一般有三種方式,具體交多少錢根據投保人和保險人選擇的種類而定。
1、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2、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扣金額后的價格。以不足1個月的,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保險車輛新車購置價的80%。3、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協商確定。對于投保車輛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可以按設備的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備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車還是那輛車,使用一年后車更舊了,可車損險計算出來后怎么比去年還貴了70多元?近日,張先生在為愛車續保時,直呼看不懂車損險計算方法。實際上,這多出的區區幾十元保費背后,是保險中介行業開始重新洗牌的信號。
舊車續保,保費為何反而上漲?
張先生07年買了輛寶來,裸車價格10萬元。09年, 車輛保險費計算 保險公司以81360元的折舊價格給車輛上了車損險,保費為1044元;但今年他對車損險進行續保時,保險公司提醒如果按照折舊價續保,發生事故時就無法全額賠償,而是按一定比例進行賠償。最終他以92600元的 車輛保險計算 新車購置價進行續保,保費也隨之上漲到1121元。就這樣,多使用了一年的舊車,保費卻悄然上漲了77元。這就引出了張先生對于車損險計算方法的困惑。專業人士解釋,這些保費的上漲與折舊價格的變化有關。
車損險計算結果變化緣于折舊價計算法的改變
所謂折舊價格, 車損險計算方法 是指車輛在購買之后,按照每年6%這個約定的比例進行價格下調。 車輛保險計算 按照折舊價來進行車損險計算,保費自然也就隨之下調。保險中介常利用壓低折舊價來投車損險,從而壓低保費吸引客戶。保費是低了,但是一旦發生事故又無法全額賠付,此類保險糾紛近年來屢見不鮮。于是,主管部門推出了針對所有車型的投保最低限價表,取消了6%的折舊比例。如果投保時的折舊價與新車價差額過多,在發生事故時就不能做到全額賠付,而只能進行比例賠付,因此壓低折舊價格的路數也就不再靈通了。
車損險計算新法有助規范市場
在這張最低限價表的控制下,保險中介壓低價格的路子被堵死。有的保險中介或者保險公司 車損險計算 干脆直接建議車主用新車購置價進行投保,以避免麻煩,前文的張先生就是其中一例。隨著 車險 計算方式的變化,中介市場將面臨重新洗牌的局面。保險中介不得不放棄原有的低價競爭模式,轉而尋找新的突破口。短期內,車主也很難再在市場上找到像原來那樣低價的車險了。但從長期來看,這種方式可以減少車險市場上的保險糾紛,逐漸使車險市場擺脫低價無序競爭。
現金價值是很重要的,如果你想要退保的話,過了猶豫期就只能退現金價值了。而保險現金價值是根據計算公式來計算的。保險現金價值計算公式是什么樣的呢?
一、什么是保險現金價值
保險的現金價值就是指投保人在退保或者解除保險合同的時候,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部分金額,也就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費用扣除了相關手續費、管理費用、營運成本后剩余的費用。
這些費用在猶豫期內可以全部退回,過了猶豫期后只會退回部分費用。
二、保險現金價值的計算公式
保險現金價值=投保人已繳納的保險費用-(保險公司的管理費用開支在該保單上需要分攤的金額+保險公司因為該保單向推銷人員應該支付的人工工資+保險公司已經承擔的該保單所需要的純保費+剩余的保險費用所產生的利息)
雖然保險現金價值的計算公式很簡單,但是也不代表所有的退保或者解除保險合同都能夠得到保險現金價值,
只有滿足了以下情況之一的才能夠得到保險現金價值: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不符合保險合同所約定的年齡限制,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并且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約定的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2、合同約定保險費用分期支付的,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險費用之后,投保人在保險人催告繳納保險費后超過三十日沒有繳納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繳費日期六十天沒有繳納保險費用的,合同的效力終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從合同效力終止的那天起滿兩年雙方沒有達成協議的,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3、以被保險人的死亡作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在合同生效后兩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但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4、如果被保險人因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強制刑事措施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只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5、投保人主動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該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當天起三十天之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保險現金價值。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在懷孕期間需要做產科檢查,當他們做產科檢查時,他們將支付工資,懷孕期間如何計算產檢工資?接下來安排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一、勞動檢查產前檢查,顧名思義,也叫圍產期保健。它能及時了解孕婦的身體狀況和胎兒的生長發育,保證母嬰的健康安全,實現優生優育。
二、孕期產檢工資如何計算
一般來說,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產檢假期間應算作正常出勤,產檢假工資按照正常全額工資計算。但各地區的規定也有所不同,下面我們來了解下各地的關于產假假工資結算的規定。
根據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該條文沒有對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計算,職場孕媽們可要看清楚,利用起來別浪費。
通常,如果其他人懷孕了,他們通常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做一次孕期檢查。產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產假工資按正常全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