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即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的健康保險。這個保險對個人的優惠是比較大的,購買比較劃算。關于它的具體內容,請看下面的介紹。
根據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通知,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
按照上述《暫行辦法》,已問世的稅優型健康保險產品均為萬能型。
《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應按照長期健康保險要求經營個人稅優健康保險,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證續保。
突破醫保目錄限制,報銷范圍廣
醫療保險應當與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相銜接,用于補償被保險人在經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補償后自負的醫療費用。
被保險人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費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醫療保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20萬元人民幣。對首次帶病投保的,可以適當降低保險金額
實際情況保證續保
作為政策險保證續保的定義,是合同中寫明的定義,與普通的醫療險的定義又是有區別的,不要搞混肴,除醫保外,健康稅優險就是為數不多的保證續保產品。
以上就是全部的內容了,國家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因為有醫保目錄的限制,所以一些大額醫療費的支出,醫保是無法承擔報銷的,這也是有這類補充設計的初衷吧,但是保險公司在設計產品時,并非完全突破,有些在目錄外有加了一個清單目錄,就是正面清單、負面清單,也有不設清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