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要在孩子出生前辦理好生育證。那么再生育生育證要怎么辦理呢?再生育生育證辦理又需要滿足哪些條件?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呢?下文為大家詳細介紹。
再生育生育證辦理條件
1.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醫學鑒定為病殘兒或者因傷致殘,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前雙方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4.夫妻未生育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再生育生育證辦理所需材料
①再生育審批表;
②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孕檢證明等)
④戶口簿、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免冠近照各1張。
再生育生育證辦理流程
1、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在懷孕之前向女方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專干領取再生育審批表,計劃生育專干應向其宣傳《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
2、夫妻雙方按要求填表,并請雙方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后,將上述提到的材料交女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婚入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
3、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接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婚育狀況,并在審批表內簽署意見,然后將所有材料報送發證機關。(在所有材料的復印件由街、鎮計生辦主任簽上“經審查,與原件無異”并簽名。
4、發證機關收到上報材料10日內,應由本機關政策法規機構審核材料后提出初審意見,并報經生育證審批小組集體審批。
5、經審定符合條件的,由發證機關的計劃統計機構立即通知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由其督促申請人雙方各自所在工作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將獲準再生育小孩的孩次、合法生育時間和舉報電話張榜公示,5日內無群眾舉報或異議的再簽發生育證。對群眾舉報申請理由不實的,發證機關應組織人員調查核實。
6、發證機關通知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人員盡快領回生育證并送給申請人。
7、對不符合生育條件或辦證要求的,由發證機關政策法規機構負責將材料退回申報單位并書面說明理由,或責成申請單位限期完善補充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