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到了退休的年齡了,醫保需要繳納多少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后要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到達退休年齡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退休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或連續)應達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實際繳費年限,至2021年達到15年為止。
2019年實際繳費年限13年。
在實際辦理中,很多經辦人和小編一樣,遇到過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醫保沒有繳納夠最低繳費年限的情況。
舉例:如果老王(男)醫保已經繳納了17年,視同繳費年限11年,一共繳納了28年,2018年11月退休,距離最低繳費年限還差2年。
遇到這個情況怎么辦呢???
解決方法如下
達到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繳費年限的,按退休時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繼續繳費或一次性繳納達到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的費用。
1、老王可以選擇繼續繳納,繳納到最低繳費年限在辦理醫保退休。
2、老王可以選擇一次性補交。補交2年的醫保,
需要補交多少呢?6481X7%X12X2=10888.08元,再加上1152元的大病,一共補繳12040.08元,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3、老王也可以選擇不補交,直接暫停職工醫保,去社區辦理居民醫保,但是一旦放棄以前繳納的年限就沒用了(醫保卡里的錢還可以用),對老王來說這個方法不可取。
上面提到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實際參保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指1999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或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軍隊轉業干部和退役人員的軍齡等年限。
其他特殊情況
2010年6月30日前已參保的退休人員和2010年7月1日起新參保單位中1999年底前退休的人員,單位不再按上述最低繳費年限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因特殊工種、工傷、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員的最低繳費年限,按男30女25的年限扣除其經批準允許提前退休的時間后所得的年限執行,但實際繳費年限須滿足實際最低繳費年限。
2000年以后軍隊轉業干部和退役人員的軍齡、隨軍未就業軍人配偶參加軍隊醫療保險的年限、200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間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等年限,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