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鑫享事誠(慶典版)兩全保險》保險責任擴展的公告 返回列表頁>>
尊敬的客戶:
自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以來,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視,迅速應對,積極發揮保險保障作用。為了更好應對疫情發展、加強廣大客戶的保障力度,您所購買的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鑫享事誠(慶典版)兩全保險》在原保險責任的基礎上進行擴展,詳細如下: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在180天內因此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公司將按意外身故保險金責任進行賠付。
2、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在180天內因此導致被保險人全殘(全殘標準同鑫享事誠(慶典版)兩全保險條款)的,公司將按意外全殘保險金責任進行賠付。
本公告將覆蓋出險時持有《鑫享事誠(慶典版)兩全保險》有效保單的所有客戶,適用于出險日期從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的理賠案件處理。如果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之前疑似或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將不納入擴展責任賠付的范圍。
在本公告適用的保險產品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復效日)之前,被保險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本公司不承擔該項擴展責任:
(1)被保險人已經醫院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新型冠狀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2)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尚在醫學隔離或醫學觀察中。
本公告涉及的釋義如下:
(1)醫院:指國家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療救治定點醫院。
(2)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新型冠狀病毒是指世界衛生組織(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簡稱:2019-nCoV),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需由國家衛生行政機關指定的醫院或者國家正式衛生檢疫機構確診。
如您有任何疑問,可以聯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撥打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00,也可登錄太平洋壽險官微、太平洋保險APP在線咨詢智能客服。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