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是我國江蘇省的一個地級市,由于江蘇省的經常是很發達的,所以鎮江市的經濟水平也是比較高的,市民的各項福利待遇一般是比較好的,如果鎮江居民到現南京看病的,那么鎮江醫保卡南京能用嗎?
一、鎮江醫保卡南京能用嗎
依據《江蘇省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省內聯網結算經辦服務規程》
1、范圍對象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請辦理異地就醫聯網結算。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或長駐異地工作、學習連續時間在6個月以上人員;
(三)因病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需轉異地醫療機構診治的人員。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簡稱“長期駐外人員”。
2、登記備案
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登記備案手續辦理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負責。
(一)符合長期駐外條件的參保人員,應持本人的省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會保障卡”),并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至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二)因病情需轉外就醫的參保人員,持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和由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意見的《基本醫療保險轉外就醫備案表》,至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三)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確認的異地就醫人員相關信息及時上傳至省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
5、費用結算與支付
(一)異地就醫人員就醫時按參保地政策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相應的結算清單。應該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個人按規定結清;應該由個人帳戶及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代為結算。
(二)省平臺每日生成前日結算數據,由市級經辦機構每日將省平臺數據與本地系統業務數據進行比對后完成日對帳確認操作。如核對發現數據問題,則可通過省平臺對問題數據進行糾錯處理。
(三)由就醫地經辦機構代為結算的異地就醫費用,經過省平臺每月進行清算,按實際差額結付。省平臺于每月2日前生成上月經辦機構間清算明細及匯總統計數據;各地經辦機構于5日前,根據省平臺提供的明細及匯總數據,完成異地就醫發生醫療費用的核對工作,確認清算信息;10日前省平臺生成各市差額結算數據;15日前各差出的經辦機構將應支付異地就醫差額費用匯至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醫保中心”),經省醫保中心核對后,于20日前分匯至各應差進的經辦機構。市級經辦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各經辦機構異地就醫費用進行清算。
二、江蘇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結報范圍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醫院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執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凡目錄以外的藥品不予報銷。
3、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范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6、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范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7、材料費:最高限額2000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范圍)。
(二)轉診規定
1、轉本市市級醫院住院治療的,按90%納入可報醫藥費計算;
2、轉市外醫院住院治療的,按80%納入可報醫藥費計算;
3、在部隊醫院及營利性醫院住院治療的,按60%納入可報醫藥費計算;
4、無轉院證明的一律按60%納入可報醫藥費計算。
(三)結報比例
核后可報醫藥費分段按比例(35%-70%)結算補償金額,每人每年度補償金額累計最高為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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