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有很多人因為工傷的原因導致身患殘疾,有些情況嚴重到生活不能自理,出現這種情況就需要一些生活護理的幫助,那么產生的生產護理費能用工傷保險支付嗎?
支付生活護理費分三種情況,有兩個不同的主體支付。
支付生活護理費的三種情況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參考《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有關護理依賴的規定。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完全護理依賴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均需護理者。部分護理依賴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大部分護理依賴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三項需要護理者。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部分護理依賴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一項需要護理者。
兩個不同主體是:
評殘前由所在單位負責賠償,評殘后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31第3款的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32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下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因工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產生的生活護理費是否能用工傷保險支付的內容。綜上可知,護理費用的支付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