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的員工都會有失業保險,這個失業保險在員工非個人原因被辭退之后是可以領取金額的,而且會根據自己的年限領取更長時間的保險金,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太原失業保險怎么辦理
(1)用人單位應當從失業人員失業之日起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2)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失業人員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人員就業情況證明,按月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開具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失業人員必須每月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說明接受培訓和求職情況,無正當理由不說明情況的,扣發當月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一般而言失業保險都是由公司為員工辦理好的個人是無法辦理失業保險的。如果自己需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話,必須要公司提供自己的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