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失業登記證辦理指南,歡迎閱讀!
深圳失業登記證辦理指南
辦事單位:
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所
社區工作站
辦事說明:
辦理失業登記后,應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主動保持聯系,如實向失業登記機構反饋求職、應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的就業崗位情況。
辦理條件
申請人屬深圳戶籍人員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條件:
1.年滿16周歲,并在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2.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含解聘工作關系)且用人單位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的;
4.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
5.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7.“農轉居”等其他失業人員。
辦理材料
1、登記表原件
可在辦事處領取《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
2、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照片一寸免冠照片2張
其他相關材料
1.學校畢(肄)業:畢業證書或學校畢(肄)業證明;
2.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合同、勞動手冊、就業登記終止手續證明、社會保險繳交清單);
3.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工商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
4.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安置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或證件;
5.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相關材料(就業登記終止手續證明);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教:司法部門證明或戶籍所在地街道有關單位證明。
辦理流程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街道辦證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辦理地點
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及時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