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下發的《關于做好財產保險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險理賠服務和保險產品開發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險部函[2020]34號)和寧波市《關于開展政策性小微企業復工防疫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為支持廣大小微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特對寧波市小微企業擴展復工防疫保險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保障對象
同時滿足下述條件的企業:
(1)企業注冊地址及營業場所地址為寧波大市范圍內;
(2)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認定的小微企業;
(3)已通過政府復工審核或備案;
二、保障方案
(一)承保險種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地區)企業財產保險附加傳染病條款
(二)保險責任
經雙方同意,在保險期間內,因下列原因導致營業中斷或受到干擾,由此產生的賠償期間內的維持費用損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被保險人營業場所內雇員被確診患法定傳染病或與患法定傳染病者接觸,政府主管部門命令該營業場所全部封閉或隔離;
2、在本保險合同載明的被保險人營業場所周邊區域有人員被確診患法定傳染病或與患法定傳染病者接觸,政府主管部門命令被保險人的營業場所全部封閉或隔離。
因以下原因導致被保險人營業中斷或受到干擾,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未通過政府復工審核或未按規定備案;
2、寧波市因疫情發布全市整體停工通知;
3、寧波市下轄區(縣)市因疫情發布本區(縣)市整體停工通知。
(三)保險金額、保險費
1、保險金額:RMB100,000.00元
2、保險費:RMB2,000.00元
(四)賠償標準
賠償標準為RMB3500元/天,每次事故絕對免賠天數為3天,最大賠償期限為30天。
賠償金額=每日賠償標準 *(企業封閉或隔離的天數-免賠天數),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注:企業封閉或隔離的天數是自患法定傳染病或與患法定傳染病者接觸導致企業封閉或隔離當天之日起至企業再次獲得政府核準同意復工批復之日止,但最多以30天為限。
三、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6個月。在保險責任期限內,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解除本保險。后續可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