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發現有投資者與深圳前海邦信投資有限公司簽署的《海邦在線投資理財合同書》上載明,“太平洋保險機構”為擔保方,并加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我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現鄭重申明,我司及所有下屬機構未與深圳前海邦信投資有限公司有任何業務合作,也未就其投資理財項目提供任何擔保或保險保障,其《海邦在線投資理財合同書》上涉及我司的信息不實,合同專用章系偽造。
任何投資者購買的深圳前海邦信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理財產品,均不能得到我司保險保障,投資者的任何損失均與我司無關。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提高警惕、理性投資,謹防上當受騙。
特此聲明。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