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醫療保險后,某些醫療費用可以報銷,所以很多人想問:醫保報銷需要什么樣的證明?在這里,編輯為您整理出醫療保險報銷需要什么樣的證明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異地醫保報銷需要哪些證明
1、根據醫療保險規定,在選定的遠程在線醫療機構住院:遠程醫療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社會保障卡在遠程在線醫療機構注冊,執行醫療機構在醫療場所的醫療程序和服務規范。
2、未在市外醫療機構辦理現場結算:因特殊原因導致異地就醫人員未能在醫療機構現場直接結算的,在已選定的異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由個人全額墊付,應在出院后60天內持以下資料到我市各鎮(街)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住院報銷:
(1)住院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2)住院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住院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原件;
(4)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的復印件;
(5)入院記錄復印件(如急診或外傷入院需提供);
(6)《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異地就醫批復意見》的原件及復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后辦理的異地就醫登記)或《市基本醫療保險長期外地(工作)人員申報表》復印件(限2010年1月1日前辦理的異地就醫登記);
(7)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
(8)社保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法律依據
按照“十二五”醫改規劃,到2015年我國將全面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即時報銷,初步實現跨省就醫即時報銷。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聯合文件,2015年我國將基本實現地市和省區市范圍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2016年將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印發意見明確,2015年將選擇部分統籌地區和定點醫療機構,依托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開展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試點。據悉,跨省就醫即時結算,是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參保地以外的省市就醫時,提供的異地醫療費用即時結報服務。意見提出跨省就醫費用結報時間表。到2016年,全國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工作機制將初步建立,跨省就醫結報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全國大部分省(區、市)基本實現跨省就醫費用核查,跨省就醫結報工作進一步推進。2020年,全國大部分省(區、市)要在具備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展跨省就醫直接結報。
日前,印發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指出:到了明年,北京異地就醫的住院費基本上可以實現直接報銷。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身體健康作為人類生產活動的重要財富資源,是事業發展的動力,是家庭幸福的基礎,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保障。